让我们从诸多危机公关案例事件中筛选十大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例,以全面还原2007年中国企业的危机公关现状。(以事件发生先后为序) 1、LG翻新事件
LG翻新事件起源于2006年,在2007年上半年愈演愈烈。2007年1月,在地下翻新工厂遭曝光后,LG声称背后有人敲诈;2月份又有媒体曝光工商局封存5台LG疑似翻新空调,随后LG承认更换部分产品包装;3月,湖南省消费者张洪峰披露了湖南省质量检验协会的鉴定结果,确认“其购买的五台LG空调都是翻新机器”,5月份张洪峰通过博客再次披露了LG空调的质量问题。LG翻新事件随着全国媒体的不断报道,从LG冰箱翻新、LG空调翻新到LG彩电翻新,不断有新的猛料被曝光,LG品牌一时陷入了空前的品牌危机。 点评:在系列产品的翻新事件被曝光之后,LG方面躲躲闪闪,没有承认自己的错误,未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再加上广大网友在网络上对LG翻新行为的声讨,其品牌形象与企业声誉大打折扣。由此我们也看出了,作为国际知名品牌的LG在危机公关方面的无知与短视。 2、摩托罗拉手机爆炸事件 点评:意外事件的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事企业不能正视问题的存在、不能及时抓住问题发生后的主要矛盾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摩托罗拉在手机爆炸事件发生后的应对策略,让我们看到了知名国际厂商在品牌强大背后危机公关的软肋。 3、戴尔断货诚信风波
自2007年4月以来,戴尔因液晶显示器等配件缺货,造成中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无法在其直销承诺的时间内获得订购的计算机产品,甚至一个 “万人集体诉讼戴尔拖延出货时间,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也在网上悄然展开。与诸多企业的危机事件不同,这次戴尔的意外“显示器缺货”事件根源是全球电脑液晶面板市场的缺货现象,而非戴尔公司内部。可惜的是,作为一家零库存的直销企业,戴尔并没有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最终导致了这起意外风波的发生。 点评:不同于诸多企业的意外危机事件,戴尔的这起断货诚信风波的导火索是上游厂商危机的转嫁与扩散。对于戴尔来说主要问题出在,没有对始发于供应链的断货可能进行风险防范,由此足以看出,日常危机管理与危机预警的必要性。同时,通过这起事件我们还领略了供应链危机转嫁、扩散与网络在企业危机公关中不可忽视的作用。
4、西门子贿赂丑闻
这起波及西门子全球市场的贿赂丑闻始于2006年11月。2007年8月13日,西门子贿赂案审查人员宣布,最新调查表明,自上世纪90 年代中期起,西门子的非法贿赂支出资金已超过10亿欧元。8月20日西门子贿赂案再起风波,德国《经济周刊》援引西门子内部人士的话说,西门子中国约 90%的业务都是通过第三方执行,在西门子中国公司的运营当中将近有一半的业务涉及行贿,从此广大中国媒体密切关注西门子贿赂丑闻。
5、森马广告风波
6、家乐福群殴、踩踏事件
从所售被子羊绒含量不足遭遇诚信质疑,到深陷“采购门”受贿事件,从中秋前夕与郑州蒙牛的恶性群殴事件到重庆踩踏事件,整个2007年对于家乐福来说可谓是烦心事不断。通过家乐福与郑州蒙牛的恶性群殴事件,及之前与家乐福有关的一系列诸多有关进场费风波,我们可以看出,零售巨头对供应商的不断利益打压。从诸多有关进场费事件及这起恶性群殴事件的最终解决,我们不难看出,广大供应商对零售巨头的无可奈何。 点评:虽然具有“店大欺商”的霸权,但家乐福这种无视供应商、消费者利益,无视企业责任与企业声誉的作法,终会使其自食其果的。同时,通过家乐福的一系列危机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在目前的洋巨头超市背后恶化的供应链关系,及随时可能被触发的企业危机。 7、品客、乐事、依云遭遇“标准门” 2007年底,品客薯片、乐事薯片与依云矿泉水一同上榜国家质检总局的黑名单,被定性为不合格产品,原本畅销全球市场的三大知名品牌产品在中国却成了不合格产品,实在令人震惊,因此三品牌一时间成为各大媒体追逐报道的对象与广大公众品头论足的话题。在品牌上榜国家质检总局黑名单之后,三品牌厂商虽均没有对此进行正规的事件声明,但却不约而同的将“中国标准”确定为事件的“罪魁祸首”。 点评:既然产品要来到中国市场,就要符合其相关标准与规定,这一切都是需要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解决的。 品客、乐事、依云三品牌在遭遇“标准门”之后,不从自身找原因,而同声幼稚的问罪于中国标准,据此我们足以看出三品牌危机管理的缺失及部分洋品牌随时可能触发的“中国标准”之痛。 8、奔驰汽车安全风波 点评:据当事人称,就这起事件奔驰公司方面回应“车没撞到位,没达到安全气囊开启的条件”。在中国市场,奔驰公司一再否认旗下汽车的安全问题而拒绝赔偿,其在中国市场凭借强势与霸气、拿声誉来换市场的作法,是一种短视与随时被危机公关所自焚的作法。 9、华为等知名企业辞工潮 旨在保障员工正当权益的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谁知,从2007年9月起,华为、沃尔玛、泸州老窖、剑南春、家乐福等诸多知名企业,均在新法实施之前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辞退员工事件,虽然对外均宣称并非为逃避新劳动法,但均不能提供正常的员工辞退理由。 点评:虽然有关企业的作法,从表面看能够保住企业的经济利益,但却因此而失信于员工、政府、媒体与公关,难过社会责任关,并因此使其声誉资本受损,因此可以说这些知名企业博弈新劳动法的作法是因小失大的短视行为。 10、中石油社会责任风波 2007年12月下旬,由人民网主办的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活动结果公布,最终中石油、国家开发银行、三星(中国)、海尔等20家企业获得了“人民社会责任”奖。谁知,对于中石油的获奖,一时间竟在网络与广大公众中成为笑柄。 点评:广大网友对中石油社会责任的不认同,归根到底是一个企业声誉问题,企业声誉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其积累需要靠良好的产品品质、出色的售后服务与全方位的社会责任措施与公众的主观认可等多重因素来决定。中石油上演的这起“掩耳盗铃”式的笑话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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